开州区消委会发布 “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购物盛会即将到来,为避免购物节后集中出现的消费投诉,开州区消委会及时发布多项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多小心购物陷阱。
一是货比三家,警惕商品价格陷阱。不少网络商家利用“双十一”全民购物节,在价格上做猫腻,商品先涨价再进行打折降价,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可能与原价格持平,甚至高于原价格。建议消费者多渠道对比价格,利用各种平台收集商品历史价格,避免落入此类价格陷阱。同时,警惕有些商家以“1元秒杀”、“零点秒杀”、“整点免单”等噱头来引诱消费者进店消费,等消费者下单后却以缺货为由取消订单,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是擦亮双眼,避免假货鱼目混珠。网络商品存在不少假货水货,消费者平时常购买的网络商家,也可能趁着购物节,真假混卖,牟取利润。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高的商家,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图片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电话号码、有无安全认证标识等信息,如需要,可要求商家提供商品检测报告,了解商品基本情况。
三是理性消费,区分“定金”与“订金”。近年来,在购物节前夕,不少商家打出预付“定金”促销模式,商家自己规定,如预付定金后在一定时限内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定金不退回,如是商家原因未发货,则只退回定金。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家的做法违反《合同法》规定,而根据去年的消费投诉案例来看,不少消费者把“定金” “订金”定义混淆。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区分两者的不同。
四是提高警惕,谨防信息泄露和钓鱼网站。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警惕收到来路不明的付款链接、二维码支付图片等,不要随意将短信验证码告知他人,遇到支付不成功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商家查询订单情况,不要轻信不明短信或陌生来电。
五是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凭证、商家营业执照等信息,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当地工商部门、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