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巡警支队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李泉)为深入开展“严防范、强打击、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强化六项严管整治,近日,区交巡警支队精心研判辖区夜间突出违法行为规律,组织精干警力,采用流动巡逻与定点查处相结合等方式,查获多起涉证涉酒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岁末严厉打击交通重点违法高压态势,筑牢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防线。
驾驶证被吊销斗胆上路
2017年,市民杜某波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证被依法吊销。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杜某波很想再次驾驶机动车,但恐于法律的威严,一直不敢轻易尝试。
12月10晚,杜某波想到有点急事要办,加之天已很晚,自认为没有警察在路上查车,便侥幸上路,没想到驾着车还没行驶到2公里,就被区交巡警支队云枫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区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杜某波处罚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
酒后驾车被行政拘留
2014年,市民罗某俊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12月10日晚,罗某俊未汲取教训,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经酒精呼气测试,罗某俊呼气测试值为60.0mg/100ml,属饮酒驾驶。
区公安局依法对罗某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改装摩托车被罚
10月11日凌晨10分,市民严某森饮酒后驾驶私自改装的摩托车,在道路上狂奔,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酒精呼气测试,严某森酒精呼气测试为74.2mg/100ml,属饮酒驾驶。区交巡警支队依法对其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对其涉嫌的其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此次专项行动,区交巡警支队以城区为中心,向重点乡镇街道辐射,各公巡(勤务)大队联防联动,共出动警力58人,警车13辆,行政拘留6人,查获各类违法行为218起,其中,失驾1起、无证驾驶3起、酒驾6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未悬挂号牌9起、超员3起、其它各类违法行为195起,警示教育驾乘人员1000余人次。
温馨提示:
司机在驾车前请检查车况,驾驶中请放慢车速,停车时请依次停放。拒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才是我们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