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擅自投产 我区一企业被罚20万元

06-05 12:54/微播梁平 微播梁平

【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擅自投产 我区一企业被罚20万元】云龙镇发生一起环境违法案件,一琉璃瓦制造厂因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主体工程便已投入生产,被处罚20万元。   今年3月22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前往云龙镇某琉璃瓦厂进行调查发现,该厂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但工厂正在生产,土窑内...全文: http://m.weibo.cn/2654629783/4247533829826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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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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