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 密)“谢谢法官同志,为我们追回了损失。”近日,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组织9名干警到我区某商场B栋第一层大堂、B栋7-13层执行现场,开展腾退房屋行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清点造册强制腾退,顺利将该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2年4月26日,被告杨某与原告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我区某商业广场的房屋出租给被告杨某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杨某与梁平某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梁平某公司代为履行其与原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梁平某公司对被告杨某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不能履行义务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因杨某一直未按期支付租金。2017年6月7日,原告向二被告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二被告既未向原告返还房屋,又未向原告支付尚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原告遂诉讼至区法院。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支付尚欠租金6150879元及违约金,并返还其位于梁平区某商场B栋第一层大堂、B栋7-13层房屋;由被告梁平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2018年3月15日,原告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向二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发出执行公告,责令其腾退、返还房屋,但二被告仍拒履行义务。因此,区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为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该院大力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通过曝光信息、司法拘留、查控财物、腾退房屋、兑现案款等措施,集中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查控一批失信被执行人财物、集中拘留一批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集中腾退一批占用房屋、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案款,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