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切实保障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近日,获悉,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我区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保障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和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勤检查,力争主动,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此外,在面对高温天气,区城乡建委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据了解,夏季除了高温,也容易遇到极端天气,区城乡建委还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合理安排工期,遇到极端天气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