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
2018年就业见习补贴涨到1200元!
只要符合以下领取条件,就可以申报啦~
据介绍,补贴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毕业学年在校生;我市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那么,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有哪些条件?
据介绍,一是招募的见习人员,符合见习人员范围;二是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协议提供全职见习岗位并安排见习人员实际到岗见习,且见习期限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手续。
就业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留用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200元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同一见习人员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申报流程为:见习期满后,就业见习基地在每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消息来源:重庆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