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鼓励律师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精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主题,组织律师团进行“菜单式”法治宣讲。二是在条件成熟的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搭建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互动交流学习平台,健全完善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体制。三是组织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审查民营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民营企业咨询服务窗口,免费向民营企业赠送《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事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