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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用“三事分流”工作法推进社区治理

南岸报2018-10-26 11:40

金秋十月,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在重庆举行。

南岸区创新、并已形成长效机制的社区治理的主要方法——“三事分流”工作法,将在培训会上作交流。

南岸区委、区政府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探索并逐步完善出一套“三事分流”工作法(即政府管理事项和基本公共服务是大事,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社区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是小事,由村居委员会为主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等共同解决;居民和个人的事务是私事,由政府引导群众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经过几年的长效坚持,已走向全市,并开始走向全国。

在重庆,“三事分流”已被写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文件中,市民政局也已发出《关于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全市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法。

在走向全国中,2014年,“三事分流”经验被国家民政部评为“2014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十大创新成果”;2015年,这“三事分流”工作法,得到国家民政部相关专家的认可,并以这为主要社区治理方法,成功申请到“全国第三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经过几年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三事分流”工作法在社区治理中更趋成熟,效果更好,并已引起国家民政部的高度重视,得到全国社区治理专家的高度好评。

“三事分流”工作法是如何产生的?

南岸区的“三事分流”工作法是如何产生的呢?

“是由基层群众率先创造,区委、区政府总结,并在全区进一步大胆探索创新出来的。”南岸区民政局负责人说。

南岸区峡口镇在乡村治理中的“三事分流”和三治(法治、共治、自治)结合方式,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

这里正是群众创造“三事分流”的源头。

在政府处理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等社会事务中,常会出现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然而,不管公事或群众的私事,都由政府包揽起来,不仅会让群众产生依赖思想,还很难让群众事事满意。针对这一状况,2013年,峡口镇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提出,凡是涉及个体群众的事,群众自己都必须出一部分钱。这样实施下来的结果是,群众对所办的事更加积极,更加用心,对所办的事也更加满意。

峡口镇的探索,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摸排,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发动基层,以党建为引领,转变政府在处理基层事务中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探索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群众主动性、积极性的社区治理方式。

区委、区政府放手让基层进行大胆的探索,激发了基层的创新积极性,各街镇和社区都积极进行探索。长生桥镇老旧散小区多,在探索这一部分小区的管理中,镇里探索出了“131”院落自治方式。“1”即党组织领导。将党组织建在网格、小区、楼院里,形成了“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领导和服务体系;“3”是“议事会民主商议 业委会决策执行 监委会全程监督”的院落自治方式;其最后的“1”是形成1个长效管理机制。长生桥镇“131”老旧散居民自治模式,2015年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

在基层创新中,南岸区的南坪街道探索出“减负增能,回归社区职能本位”、南湖社区探索出“微益坊”等一系列社区和社会治理的成功方法。其中,花园路街道南湖社区“微益坊”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典型案例”。

“经过总结分析,发现在这探索的众多社区治理方式方法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该由政府办的公共事务,要全力办好。该由社区处理的事务,要在自治的前提下,依法办得群众满意。属于社区居民自己家的私事,由政府和社区引导,主要由私人办好。”

区委、区政府在总结基层探索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法,即将社区及社区相关的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分为“大事”“小事”和“私事”,进行分类处理,并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居民群众个人的职责边界和互补共生关系。

在分类处理中,明确了“大事”和“小事”都是公事,“大事是大公事,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是小公事,由村(居)委员会主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等共同解决。“私事”是居民个人事务,由政府引导居民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

区委、区政府将这总结出来的“三事分流”工作法,在全区进行推广,并要求基层在实施中不断进行完善。

花园路街道南湖社区“巧手工坊”志愿者累计制作手工作品八千件,出售收益全部注入社区公益基金

花园路街道南湖社区微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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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一起议事

如何进行“三事分流”和保证办好分流的事项?

“三事分流”如何分流,如何办好分流的事?

南岸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这一工作法有找事、分事、办事、反馈评估四步工作方法。

第一步:找事。

找事也就是需求收集。找事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村(居)委会。所找的“事”是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尤其是居民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收集需求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双重方式,收集社区干部、社区公益站、社区民警、社区社工和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等渠道所反映的有关居民需求的事项。

第二步:分事。

分事也就是通过协商分流,将事情按“大事”“小事”和“私事”,分流到相关的承办部门和人头上。在分事中,由村(居)党组织、村(居)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协商议题,然后由协商主体开会协商出哪些事按“大事”来办,哪些事按“小事”来办,哪些事属“私事”,引导居民自己办。在分事的同时,明确具体的办理单位和人头,办好事的标准和时间,以及经费等具体事情。

第三步:办事。

在协商分事后,所有的事便有了具体办事的“主”(包括私事)和具体的办事方法。因而,其办理起来,就不会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出现。为保证“大事”和“小事”等公事能够办好,区里还建立起由政府资助为引导,社会捐赠为主体,居民出资为补充的“重庆民泰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目前已接受捐赠3300万元。这一基金会成立3年多来,已直接投入1700多万元,整合社会资源4000多万元,持续推进社区公益活动和自治项目800多个。

第四步:反馈评估。

所有分流的事办完后,都要进行反馈评估。反馈就是将项目执行的结果反馈给需求方和项目有关参与方。评估就是对项目实施的过程、效率和经验、群众的满意度等,进行收集总结。在反馈评估中,对所办事项还要在社区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三事分流”在南岸社区治理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南岸区古楼湾社区九龙花园是一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落后。其200户居民,来自四面八方,由于生活习性不一,加上长期无物业管理,小区内污水横流,垃圾乱堆,居民也怨声载道。

在治理这一小区中,社区运用“三事分流”工作法,引导居民自治。由居民民主推选出一位带头人,然后组织成立起自治小组楼委会、自治议事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引导居民议定出《小区楼规民约》《小区议事会制度》《小区居民自治财务管理办法》等5个制度规则,形成了“小区事、大家议、协商办、共监督”的自治管理流程,让居民参与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

在自治管理中,经过居民议事协商,由每户居民出资30元,民泰基金支持了2.5万元,街道又配套1.8万元,改善了小区的出行等设施。同时,由小区组织的志愿者,对小区的绿化等进行完善,有效地改变了居住环境。

在南岸,像这样运用“三事分流”工作法,治理好的社区比比皆是。

从创新“三事分流”工作法,到2015年开始运用这一工作法,实施“全国第三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实践中,“三事分流”工作法在南岸的社区治理中,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具体体现在:

一是建立起了“一核三网”的社区服务新机制。通过“三事分流”与“三社联动”的相互促进,目前,南岸已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服务网、社区组织服务网和社区志愿者服务网并行的“一核三网”体系。

二是居民的自治能力得到提升活力显著增强。以近两年为例,南岸区区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就由不足300家,增加到500余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200个。在“三事分流”中,引导城乡居民在法律范围内“自己提、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做”。3年来,已累计协商分流办理大事3386件,小事22452件,私事48117件。

三是营造出了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自实施“全国第三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3年来,全区通过“三事分流”工作法,已累计整治老旧散房屋1554栋,使580万平方米的散居楼栋开展自治物业,惠及群众7.4万户;完成棚户区改造53.73万平方米,6906户;农村危旧房改造3118户;建成并投用公共区域视频监控镜头13244个,基本实现全覆盖。据全市的民调显示,这3年来,南岸区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都呈逐年向好态势,全区未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近几年来,南岸区也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

“三事分流”工作法对创新全国社区治理工作的贡献

今年8月初,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南岸实验区建设结项验收会上,国家民政部专家组组长唐忠新教授认为,南岸创新实施的“三事分流”工作法,为全国作出了三个方面的贡献:

第一个方面的贡献是理论贡献。“三事分流”以基层实践的方式,丰富了大家对社区深刻的认识,推进社区建设,不仅要建设好社区,更重要的是要搞好社区治理。社区是一个小社会,既是基层政府治理服务的场地,又是群众性自治的框架,还是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市场主体可以发挥作用的场所。“三事分流”把社区治理分流成三大类责任主体,使社区的治理职责更加明确,治理更为有效。

第二个贡献是为社区共治探索出了有效途径、有效方式。“三事分流”工作法中,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政府部门和基层干部发挥出主导的作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居民都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实现了共治。

第三个贡献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提供了借鉴。中国特色的社区服务体系中,重点包含政府的公共服务、群众性的互助,公益性的服务、市场化的便民利民服务三大类。而“三事分流”的内容,基本对应了中国特色社区服务体系当中的这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使社区服务体系越来越健全。文图均转自《重庆日报》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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