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村民定 垃圾问题村民治
■记者 杨芳馨
进入四月,白沙镇红庙村两月一次的卫生评比即将开始。村民杨明兴提前找到村党支部书记韦杰,再三表示自己已经“痛改前非”,新一轮评比成绩出来后,千万要把他家门口的照片从村公示栏上撤下来。
今年2月,按照红庙村制定的村规民约,由村干部和4名村民代表组成清洁评比小组,走家入户,对该村每一户村民家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杨明兴家因为门口到处都是食品袋,被评为了不清洁,不仅是门口贴上了“不清洁”标示牌,还被拍下照片,张贴在了村公示栏上。而他的邻居家,被评为了“最清洁”,邻居还得到了一大包洗衣粉的奖励。
每次看到公示栏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杨明兴的心里就不好受。他在家门口开了一个理发店,门上贴着“不清洁”,谁还愿意来理发呢?
自此以后,杨明兴每天早中晚各打扫一次门前卫生,并多次找到村里要求再检查,这已是第三次来找韦杰。韦杰告诉他:“既然已经改了,那就经得起检查,评比时间待定,到时候随时可能开展,你好好保持,争取拿掉‘不清洁’的牌子。”
今年初,镇里发动各村制定村规民约,逐村对乡村振兴、环境卫生与健康等内容进行宣传。至于村民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相应的惩罚措施是什么,全由村民决定。
红庙村想出了清洁评比的办法,并规定了外出打工的人家应该有明确的委托人代为打扫。
在黎香溪边上的顺竹村、黄阳村,不少村民因为曾被聘请去河道打捞垃圾,亲眼看到了河里的“惨状”,于是大家提出,在村规民约中规定,一经被人投诉往河里抛物,将受到“义务打捞河道垃圾两个月”的处罚。
而位于集镇的分水村、井泉村,则规定办宴席要收取300块钱押金,宴席结束必须打扫干净通过村里检查,才能全额退还押金,不然,村里就会用这押金请人打扫,所花费用多退少补。
“有没有人不愿意遵守的?”记者忍不住向一位村民问道。
“村规民约是我们自己出主意定下来的,要是不遵守,那不是自打耳光吗?”分水村3组夏南文说,他前不久给父亲90岁祝酒,请几个兄弟姊妹和孙辈过来聚一顿,向村里申报办席的时候就交了300块钱押金,打扫完了如数退还。他觉得这样挺好,“以前办席之后的垃圾都是堆在路边烧,那多污染环境啊。”
“以前被人管,村民难免有情绪,现在自己管自己,解决问题更主动、更积极。”该镇党委书记李如军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提出“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并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具体路径之一。
他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和制度基础,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上,他们进行了一次探索,以后还会将村民自治运用在更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