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健康扶贫“组合拳” 不让病根变“穷根”
本报讯(见习记者卓枫淋)6月起,我区通过扎实打好一系列健康扶贫的“组合拳”,帮助困难群众除去病根,拔掉“穷根”。
先诊疗后付费
近日,在区人民医院,金山镇院星村村民谢红正在为妻子办理住院手续。由于家里是建卡贫困户,按照“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他没缴一分钱,就让妻子住进了医院。
“以前是先交钱才住院,而且还要开证明,很麻烦。”谢红说,现在是医了过后才交钱,入院更方便,也减轻了家庭的负担。
“救护车一响,屋里猪白养。”这曾是很多农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真实写照。如何不让健康问题成为困难群众脱贫路上的拦路虎?6月起,我区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垫支负担。对确实无力支付自付医疗费的患者回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申报,审核同意后,该费用由区健康扶贫兜底保障金支付。对恶意欠逃费的纳入征信管理,并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会同扶贫、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追缴,仍无法追缴的取消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急危重症除外)资格,并由人力社保局暂停其医保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
一站式结算少跑腿
住院更加简单,出院也更为方便。随着“一站式结算”的实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建卡贫困人群,从此不再需要自己跑路找部门报销治疗费用。
我区将“精准脱贫保”、扶贫医疗救助金的报销纳入医保平台同步结算,并在医保平台内对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做出明确信息标识,实现患者就医时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民政救助、扶贫医疗救助、精准脱贫保的流程进行“一站式结算”。
“以前建卡贫困户住院的部分费用,要自己到民政等相关部门去报销,现在,所有的费用直接在医院全部结算,医院再跟相关部门对接,结算相关费用。”区人民医院财务科副科长谢述芳介绍。也就是说,在区人民医院就医的建卡贫困人群出院时可以一站结清所有的报销费用。
自付费用不超总费用的10%
本月开始,参加“精准脱贫保”的住院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各种报销、救助后,自付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的10%。通过“一站式结算”后,对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20%的部分,由就诊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与财政部门据实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就医及报销信息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从根本上杜绝“病根”变“穷根”。
据悉,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包含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中医医院、保健院、结防所、皮肤病防治院。
“如果病人所有的费用报销完了之后,他的自付费用仍然超过10%,那超过10%的部分是由财政进行兜底结算,也就是说,不管病人花了多少费用,他自付的费用只是总费用的10%。”谢述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