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实现农村全覆盖
原标题:检察工作实现农村全覆盖
重庆市南川区检察院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确立农村检察工作格局,将检力下沉一线
□本报记者 蔡开元 游晓龙
家族纷争、涉农案件、信访不信法、普法形式少……在基层乡村,这样的问题并不少见。重庆市南川区检察院通过设置基层检察室,把检力下沉,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聚力公益诉讼,培养农民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加强留守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到一线……如今,第二、第三中心检察室与先期成立的第一中心检察室确立了南川基层农村的检察工作格局,实现了检察工作在南川区基层农村的全覆盖。
“送法”下乡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有些人因为不懂法,即使触犯了法律也不自知,因此普法便成为遏制犯罪的手段。”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全国省级法治媒体渝东南行”采访团采访时说,谁执法谁普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普法,能够有力促进乡村法治建设,以其专业化的特色更好地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为确保从办案、宣传、调研、服务等方面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今年开始,南川区检察院专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从各部门选派7名员额制检察官、17名工作人员组建工作团队。小组多次深入大观镇、南平镇,就土地流转、环境保护、扶贫政策等问题为当地村民提供咨询帮助。
“土地承包、宅基地及农产品流通领域出现的纠纷,现在有专门的途径解决了。”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以前对法律没概念,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也因为不懂法侵犯过他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检察院派出检察室,在农村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明显增强,农村法制环境建设的效果在振兴乡村发展中逐步显现。
“莎姐”下乡
关注农村未成年人
重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是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一张名片,“莎姐”作为代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官群体,将依法办案与教育、感化、挽救,专业化帮教与社会化参与相结合,一直积极推动着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由于长期缺少父母的陪伴和教育,有些留守儿童存在自卑、性格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因此产生憎恨、仇视的心态,表现出暴力化倾向,在成长过程中埋下隐患。”据介绍,为了让留守儿童得到教育和保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保能力,同时预防留守儿童参与违法犯罪,南川区检察院的“莎姐”检察官结合日常案件经验,通过派出检察室走村入户开展相关的咨询、赠书、巡讲等工作。“莎姐”检察官还通过与孩子们交流学习和家庭情况,测评孩子们的心理状况,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
据悉,早在2014年,南川区检察院就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心。今年,该院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莎姐”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该院各部门抽调人员,与履行未检办案职能的检察官共同组建“莎姐”工作团队,将其职能明确划分为普法宣传、执法办案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三大板块。
“公益”下乡
推进乡村绿色发展
今年4月,南川区检察院在对黑溪河流域污染排查中发现,重庆特珍食品有限公司违规排放污水,前后四次被南川区环保局行政处罚,但该企业一直未进行整改,依旧超标排污。
南川区检察院依法向区环保局、楠竹山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污染河流的行为,并责令违法企业整改。通过深化整治,现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达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据介绍,南川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和“保护金佛山”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水环境安全、森林资源保护,呼应群众关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治理农村垃圾污水,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打造山清水秀美丽宜居乡村。
据悉,今年1-5月,该院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共计32件,排名位列全市第一;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1件,排名位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