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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

南川日报2018-11-03 10:25

本报讯(记者陈蕗颖)11月1日,区食安办、食药监南川分局在鼓楼广场开展以“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览、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单、提供用药咨询等方式,为过往市民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市民的安全用药意识,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使药品安全深入人心。

“慎用”“忌用”“禁用”区别大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禁用”的事项,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三个词的区别,虽然都是用药提醒,但是轻重程度却大不相同。

“‘慎用’是提醒患者在服食该药物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果有不良反应就必须停止服用,如果没有就可以继续用。”食药监南川分局药品一科工作人员杨帆说,“忌用”则是已达到不适宜食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因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示。

“禁用”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即禁止使用。比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就禁用青霉素类药物,青光眼病人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

儿童用药切勿“经验论”

“儿童用药有别于成人,因为其器官功能尚未发育完全,肝脏解毒和肾脏排泄等功能较弱,对药物的耐受性较差,如果用药不当,很容易引起不良反应。”在活动中,杨帆对市民关心的儿童用药问题进行着重宣传讲解。

杨帆说,在儿童用药中,家长很容易犯“经验论”的错误,一旦孩子身体不适,家长就根据自己的经验随意去药房购买药物给孩子服用,有的家长甚至把成人药减半给儿童服用,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做法。

因为,有些成人药物是儿童禁用或慎用的,如果盲目以“经验论”用药,不但会造成不良后果,而且还延误了孩子的病情。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如今,很多人对养生保健都非常重视,但是由于对食品安全的不了解,往往会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更不能达到代替药物的作用。”杨帆介绍说,保健食品是属于特殊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并不能够替代药品使用,要依据其具体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销售过程中,商家也不能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

杨帆提醒,如果市民发现身边有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可以拨打12331举报投诉。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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