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莫图快 慎签合同勤查看
购买新房本是一大喜事,但房屋装修事务繁多,加上很多人往往因工作繁忙无暇分身,房屋装修整体外包,便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殊不知,一时的省事和选择的不慎将给你留下诸多隐患。近日,彭水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的案件。
2014年,刘某购买了本县澎湖花园C栋的一套房屋,但因自己工作单位在城郊,且家里有小孩需要照顾,其不得不将房屋装修外包给装修公司。2015年1月,刘某在初步了解装修图纸样本后,便匆匆与格调华冠彭水分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造价款、承包方式、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屋主提前入住房屋亦视为验收合格)。房屋装修完毕,刘某对装修情况进行验收时,发现墙砖与地面不平、厕所窗户无法打开等装修质量瑕疵。刘某多次要求格调华冠彭水分公司对其进行整改无果。2015年6月,刘某搬入该新房入住。2017年,格调华冠彭水分公司起诉要求刘某支付装修尾款获本院支持。2018年1月,刘某又以墙砖与地面不平、厕所窗户无法打开、地漏无法排水、墙内无隔音棉等装修质量问题,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格调华冠彭水分公司赔偿其整改损失。经查,刘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房屋的装修质量问题系因装修公司的不规范操作所致,且墙体增加隔音棉等在装修合同中并无约定。
后经承办法官了解,刘某起诉的主要原因是刘某在订立合同之初对装修合同内容是否包含向墙体增加隔音棉存在误解,加上刘某对格调华冠彭水分公司当初对装修瑕疵的不作为有极大的不满与气愤。针对该问题,承办法官在表示理解刘某的情绪的同时,耐心地向刘某释明本案的法律关系,最终刘某自愿撤回起诉,结束了一起长达一年的房屋装修合同纠纷。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选定装修公司时注意:首先,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货比三家”慎重地选择口碑良好的装修公司;其次,签订合同时,注意审查合同内容,特别是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对装修标准及自己的特殊要求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最后,在装修过程中,要时常到装修现场查看,与装修师傅进行沟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