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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贫困户发展产业可获政策补贴

中国彭水网2018-06-04 09:50

5月31日,记者从彭水县农委获悉,彭水出台产业扶贫政策,激励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

据了解,全县在册且在家发展农业产业的建卡贫困户(稳定脱贫户除外),发展的产业生产水平不低于平均水平,红薯单户种植规模达2亩以上,按16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食用菌单户食用菌栽培2000—3000标准袋,按每标准袋0.4元给予补贴;蔬菜单户种植规模达2亩以上,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中药材单户种植中药材规模达1亩以上,万寿菊按100元/亩给予补贴,前胡、玄参、白术、瓜蒌、丹参等按200元/亩给予补贴;生猪单户饲养生猪5头以上,按200元/头予以补贴。单户新发展中蜂3群,按新增350元/群的标准给予补贴。山羊单户新增饲养山羊10只以上,新增山羊按100元/只予以补贴。单户新增养鸡50—100只,按200元/户予以补贴;贫困户新增养鸡150只以上,按400元/户予以补贴。经济林优先保障贫困村及贫困户退耕还林指标,凡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愿退则退,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的,享受退耕还林统一政策。贫困户发展其他增收产业,单户发展规模达一定标准,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200元。

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贫困户申报,村两委、扶贫驻村工作队及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核查,乡镇(街道)申报审核,申报核查情况报至县级主管部门备案,贫困户增收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村两委、扶贫驻村工作队项目监管,村两委、扶贫驻村工作队及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核查验收,乡镇(街道)审核验收情况,验收结果公开公示,县级主管部门抽查复核,复核结果公开公示,政策兑付。

(记者 李绍标 编辑 甘勋乐)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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