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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车辆停在人行道上要被罚!

彭水日报2018-10-17 11:04

中国彭水网(全媒体记者 任 会)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运行,畅通城市道路,10月15日,按照“行政职能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业务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的原则,彭水对城市道路乱停乱靠车辆实行统一监管。

当天,执法人员在城区道路两侧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靠车辆进行处罚。在河堡街体育馆人行道,一辆灰色小轿车在人行道违章停放,过往行人纷纷绕行,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车拍照取证,开出第一张机动车在人行道违停罚单。

“即日起,对车行道、人行道、市政广场实行统一管理,采取自动摄像与人工摄像相结合,统一摄像、统一平台、统一处罚,强化城区车辆运行秩序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县交巡警勤务中队中队长陈勇介绍说。

同时,在县城五个进出口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交警和城管共同执法,车行道与人行道统一管理”,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驾驶人员的知晓率。

据悉,目前城区车辆规范限停路段:老国税局外滨江路口——乌江明珠,人和春天——郁江二桥,18:00——7:30车行道外侧可横式停靠一列车位但禁止任何车辆从事违规占道经营和商业宣传行为;限停路段以外的其余城市道路,包含车行道、人行道、市政广场等,除划设停车位外,一律禁止车辆停靠,具体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执行;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城管、交巡警部门呼吁市民树立主体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好习惯,只有大家共同参与,才能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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