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环保建设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对农村全面发展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为我们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日,区环保局局长梁正和接受万盛日报记者专访时说。
梁正和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围绕我区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促使乡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融合。
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契机,从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四个方面切实打好“生态牌”,念好“山水经”。在碧水方面,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今年底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20%以上。在蓝天方面,加强场镇、农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强化场镇、乡村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在绿地方面,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自然恢复为主、格局不断优化、生态功能增强”的红线保护目标。在田园方面,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注重植被修复和环境绿化,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好新建养殖场布局,坚决避免在环境敏感点布局养殖场;完善农村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60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把农村厕所改造与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改旱厕为水冲式、三格式卫生厕所。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以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切入点,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切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数据收集和监测工作。把农村环境问题作为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实现乡镇全覆盖,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一个、销号一个。以执法监管促农村环境改善,开展畜禽养殖、大气污染源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散乱污”企业。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化区、镇、村、社四级网格,推动执法力量向农村延伸。
记者高丽萍通讯员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