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标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北京市自来水集团郭公庄水厂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潘莉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潘莉擅自驾驶郭公庄水厂公务用车,到河南开封办理个人私事,往返行驶约1400公里。2018年2月,潘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监委)
2.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党委书记、总经理闵子强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闵子强带领唐山宾馆原党委副书记何燕生、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贾海涓等人,借学习考察之机到江西省多个旅游景点游览,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同时,闵子强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2月,闵子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燕生、贾海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河北省纪委监委)
3.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和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王战本人或携妻子、女儿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辽宁某安全评估公司丹东地区负责人王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辽宁某安全评估公司等多家公司赠送的共计1万余元礼金和消费卡;利用召开振兴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机,推荐参会企业到指定的辽宁某技术服务公司做安全评估。2018年1月,王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违纪所得被收缴。(辽宁省纪委监委)
4.江苏省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金华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前,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单位惠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国良用公款购买了价值约4000元的年货礼品,赠送给张金华和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主任助理刘明辉,组织人事处处长张首南,财务审计处处长钱淑云等4人。2018年1月,张金华、刘明辉、张首南、钱淑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许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监委)
5.湖南省衡山县财政局原正科级干部彭鸿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彭鸿飞在任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县林化厂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1.6万元。2018年3月,彭鸿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湖南省纪委监委)
6.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测绘队违规用公款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凤岗镇测绘队两任队长刘东和、李威达先后多次组织测绘队成员,违规到东莞市某酒店进行卡拉OK娱乐活动,共计支出5.73万元,相关费用以“差旅费”或“伙食补助”名目公款报销。2017年8月,刘东和、李威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原城东工商所科员李西凯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月,李西凯在抽调到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工作期间,利用其保管单位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先后18次为3辆私家车加油共5658.83元。2017年12月,李西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8.重庆市綦江区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邹文敏违规长期租用超标车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邹文敏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单位先后租用其兄的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共支付租车费4.8万元,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公款报销。2017年9月,邹文敏被免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职务,2017年12月,邹文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区委候补委员职务。(重庆市纪委监委)
9.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石坝村党支部书记黄绣钧违规大办婚宴问题。2018年1月,黄绣钧向靖民镇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为儿子举办婚宴,申报婚宴40桌,实际设宴118桌,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5万元。2018年2月,黄绣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礼金已退还。(四川省纪委监委)
10.云南省新平县林业局局长普超云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普超云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实际个人独自使用办公用房面积为23.06平方米,超出标准5.06平方米。2018年3月,普超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