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本报讯(通讯员李凤林)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盯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干部等“关键部位”,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该委进一步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将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及时公布到街镇、村(社区)一级,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挥“四级联动”监督平台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创新方式整合力量,确保群众诉求畅通无阻。建立纪委监委领导常态化下访机制,经常性到村入户,面对面与建档立卡户和村民交流沟通,“零距离”受理举报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全区20个街镇和区级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区纪委监委报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先后组织召开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会8次,现场收集问题线索13件,挂牌督办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建账、按月查账、审核清账。
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约谈提醒制度,对街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及各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措施落实和监管不到位的,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及时约谈相关干部11人次。对工作作风不实,未按期完成脱贫任务或在脱贫考核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被帮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对帮扶单位和干部严重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并将问责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一年内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截至7月底,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监督检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9件,立案审查13件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0人,问责3人。今年已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3个。同时,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正面典型、召开专项纪律教育会、编印忏悔录等方式创新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