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烟尘污染 环保人员立查立改
4月12日,重庆市第十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市环保督查组)在我区办公时,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双河街道白玉社区某锅具厂生产排放烟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求解决和查处。
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后,市环保督察组立即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送给区政府。我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执法检查,核实举报内容,并现场作出处理。
群众举报环保问题
“嘟嘟嘟……”4月12日,伴随着电话铃声的响起,我区环保工作人员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接听电话,而此时,在我区办公的市环保督察组人员也拿上笔记本准备记录。
“喂,您好!这里是环境保护举报电话,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投诉一个企业污染的问题……”市民张力(化名)举报称,双河街道白玉社区某生产民用锅具厂生产排放烟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希望环保部门进行查处。
“好的,刚刚您说的话,我们已经记录下来,会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工作人员向市民作出回复。市环保督察组交举报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一时间转送给区政府。
环保部门迅速“出击 ” 开展执法检查
群众事,无小事。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我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跟随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
“您好!我们是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查验,有群众投诉说这里存在烟尘污染,所以我们过来例行检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检查组一行快速进入厂房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的要求,对整个厂房进行地毯式检查,特别是对排烟冲进行仔细查看。检查中,未发现工人作业,一旁的机器早已停运,而竖立在厂房中的烟冲也未发现有烟尘排出。随后,工作人员对该企业产品的原材料、生产环节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据了解,该厂位于双河街道白玉社区二组(仙峰茶厂内),主要从事铁锅生产及销售,工商营业注册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属于铸造业,主要原辅料废铁、焦炭,熔练炉实际每小时熔铁300斤,主要工艺为原料—熔练—成型—打磨—成品。
督处企业完善环保手续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发现该厂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噪声,但该企业却没有污染物治理设施,未获得排污许可。经现场调查及向环保审批部门核实,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在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前,不能投入生产,否则要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告诫说,并对该厂未批先建的情况开展调查。此外,工作人员还向企业负责人讲述环保知识,并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的介绍,深入浅出的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读解,加深企业负责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理解。
“这个厂是今年3月份朋友转让给我,目前还未进行生产活动。”企业负责人郭先生介绍,通过今天相关执法人员的检查,及对环保知识的学习,让他了解到自己的企业存在一些问题。他表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在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前,将停止生产,直到拿到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后才开工生产。
记者 王新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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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