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疾控中心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无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区域荣昌县公告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1:1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 11:09预算金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无项目联系电话无采购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昌元街道海棠路42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30288890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349767351140353 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华硕/ASUS D324MT(I3-7100/4G/1TB/核显/19.5英寸)台式机(带显示器) 573233337229926400 130117562645086235 1
采购限价:¥5,150.00元
数量:3
小计:¥15,450.00元
华硕/ASUS 台式机
配件要求:8G金士顿DDR4内存1条 配件
采购限价:¥480.00元
数量:1
小计:¥480.00元
华硕/ASUS D520MT(I3-7100/4G/1TB/独显2G/19.5英寸)台式机(带显示器) 573239079764910080 130117562645086235 1
采购限价:¥4,900.00元
数量:1
小计:¥4,900.00元
华硕/ASUS 台式机
配件要求:8G金士顿DDR4内存,128G固态硬盘 配件
采购限价:¥720.00元
数量:1
小计:¥720.00元
华硕/ASUS D324MT(I5-7400/4G/1TB/19.5英寸)台式机(带显示器) 468791247662768128 130117562645086235 1
采购限价:¥5,990.00元
数量:1
小计:¥5,990.00元
华硕/ASUS 台式机
配件要求:128G固态硬盘,8G金士顿DDR4内存 配件
采购限价:¥720.00元
数量:1
小计:¥720.00元
商品包号:2
富士施乐(Fuji Xerox)P268d 高速黑白双面激光网络打印机 395255055692881920 130117562645086235 1
采购限价:¥1,600.00元
数量:2
小计:¥3,200.00元
商品包号:3
联想(Lenovo)LJ2655DN 黑白激光打印机 392696070842507264 130117562645086235 1
采购限价:¥1,490.00元
数量:1
小计:¥1,490.00元
商品包号:4
华硕/ASUS P453UJ(I3-6100U/4G/500G/2G/DVD-S/14英寸) 笔记本 308690988614967296 130117562645086235 1
采购限价:¥5,250.00元
数量:1
小计:¥5,25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荣昌区
5、配送区域:荣昌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18-10-26 11:09: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8-10-26 12:09: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报价应低于或等于采购限价
8、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确认后5个工作日交货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昌元街道海棠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学忠
联系电话:02346782176
邮政编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