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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统计 依法普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荣昌新闻网2019-01-10 14:15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唐毅)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摸清我国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区600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163个普查区、325个普查小区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进行入户现场登记。普查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内容是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研发活动、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信息化建设、人员工资、电子商务交易、能源消费情况等。

经济普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经济普查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把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普查工作第一要务,扎扎实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区各级普查机构领导同志、工作人员、普查“两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把严格依法普查作为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中心工作。要切实以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准则和行动指南,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都纳入法治轨道,提高依法开展普查、依法参与普查的自觉性、主动性,把依法统计、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切实守好普查数据质量这条普查工作的生命线。

二、严守统计法律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督查办法》等重要文件。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新形势下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新时代特征。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根据新时代的要求,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站在全国依法治国的高度,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普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全区广大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三、抓好普查关键环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性政府行为,是区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各镇街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项普查工作制度,落实好普查经费,搞好普查人员业务培训。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主动作为,共同参与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调度。全区上下齐心,聚焦聚力,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有序推动普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二)深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普查氛围。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依法开展普查法治宣传是普查宣传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构建“区委宣传部门指导、镇街经普办落实、区级多部门联动”的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模式,依托荣昌电视台、《荣昌日报》、荣昌统计微博、“重庆荣昌”APP、“荣昌微发布”等载体,以及志愿者文艺汇演、镇街经普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对象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大限度地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全面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普查氛围,为普查入户登记提供舆论支持。

(三)加强监督执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普查登记工作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普查违纪违法行为。在普查实施过程中,通过督查、质量抽查等形式加大普查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等问题,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区委、区政府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进一步强化过程督导,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同时,建立健全经济普查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出现未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开展普查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全市的统一部署,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广大普查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以严谨细致的工匠精神,推动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普查人员的齐心工作,有广大普查对象的参与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定会高质量完成,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审核:罗军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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