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毗邻地区村(社区)进行成效展示
12月16日,“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布活动在荣昌举行。活动发布了101篇“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邀请川渝毗邻地区的村(社区)进行成效展示,颁发纪念证书。
本次活动由中共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主办,旨在挖掘川渝两地在基层治理新机制、深化川渝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中相同相通、共享共用的内容,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打造川渝社会工作合作“金名片”。
川渝地区共有635个村(社区)相邻(重庆290个、四川345个),共制共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5个、涉及71个村(社区)。今年7月,重庆、四川两地党委社会工作部签订《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社会工作合作框架协议(2024—2027年)》,要求共同开展“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布活动,推动川渝地区基层治理相互借鉴、交流交融。
9月,“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通知发布后,川渝地区各村(社区)累计自主申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366篇,重庆各区县、四川各市州从中比选推荐239篇,经审定后,最终确定“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101篇。这些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务实管用,融入了自治本质、法治理念和德治传统。其中,川渝地区共制共用的村规民约10篇,重庆市村规民约24篇、居民公约18篇,四川省村规民约38篇、居民公约11篇。荣昌区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清流镇龙井庙村、安富街道普陀村、直升镇万宝村、广顺街道天常村公约成功入选。
下一步,荣昌区将着力构建“村规民约+小院院规+家风家训”三级自治规范体系,切实发挥“定规矩、立良俗”对于“树新风、促善治”的积极作用,助力川渝共奏乡风文明新乐章,共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通讯员 何文杰
编辑:岑欣颖 责编:张小驹 审核: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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