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发布我市环保案件数据 去年以来85人因破坏环境资源被批捕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在重庆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5件85人,提起公诉670件1189人。
据介绍,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参与长江流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5件85人,提起公诉670件1189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督促环保、林业、农业等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235件39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件12人。
重庆市检察院还成立专案组,严格依法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南川区刘云贵等人污染环境案、长寿区张光兵等人污染环境案、涪陵中江船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依法批准逮捕12名犯罪嫌疑人。
同时,重庆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共同印发《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工作办法》和《关于办理联合挂牌督办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将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纳入听取意见和建议范围,建立环境资源类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明确了挂牌督办的范围、程序、督察措施等内容,有力推动了挂牌督办案件的及时准确办理。
此外,重庆市检察院还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履职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31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0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
重庆市检察院通过办理案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库水源地面积2.25余万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81.2吨,督促回收危险废物10吨,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污染物企业30家,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60余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650余亩。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恢复生态相结合,努力实现刑事处罚与环境修复、司法办案与检察建议的有机结合。”据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419名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27.2万余株、3249余亩,督促394名嫌疑人投放鱼苗130余万尾,109名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33.84万元,及时向环保、林业等部门提出加强生态环保的工作建议19份,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