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男子开车被拘20日罚款6700元,咋回事?
重庆男子郭某做梦也没想到,捡本假驾证来“护身”,竟给自己带来20日的行政拘留。
8月5日上午11点半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两路大队骁骑巡逻民警在机场快速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机场路转盘附近右侧车道上,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民警驾车上前查看时,一名穿红T恤的5旬男子突然提着裤子从路边绿化带里跑了出来,跳上驾驶室,发动轿车就想逃离,民警立刻将其控制。
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证件,他只拿出来行驶证,却拒不出示驾驶证,民警询问其身份信息,他也支支吾吾地拒不提供。民警察觉到该男子极为可疑,便决定将其带回到大队部审查。
该男子更害怕民警将其带离,突然声称自己有驾驶证。并从裤袋里摸出一本破烂不堪的“驾驶证”给民警审查。民警打开内页一看,发现这是一本非常蹩脚、粗糙的假证:材质极差、字体不规范、印章模糊。最假的是,眼前这名男子应该有50岁左右,可是驾驶证上叫“马某某”的男子却是1996年出生的,照片也与眼前这名男子迥然不同。
想蒙混过关、胡弄民警,哪里那么容易?民警立刻联系拖车拖移该男子驾驶的小车,并将其带回大队队部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该男子真名叫郭某某,重庆石柱县人,今年49岁,在重庆回兴街道某建筑工地打工。某一天,他在和工友们聊天时,一个工友说,自己花钱找人做了一个假驾驶证,但是做工质量非常差,一看就是假的,于是就扔在了某某地方。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郭某一直想考驾证,却因为文化低,连科目一都屡考不过关的他,偷偷跑去工友丢弃假证的地点,把这本粗糙、劣质的假证捡了回来。郭某在农村会开拖拉机,在工地里面也偷偷开过小车,一直发愁,想弄一本驾证都没成功。他心想,这次自己有“驾证”了,自己会开车,以后开车,遇到交警查证,也就可以“护身”了。
事发当天中午11点钟左右,建筑工地一位负责人听说他会开车,就安排他送一台设备去空港的另一个工地。郭某满口答应,心想,自己正好可以开车练手,反正自己有“驾照”,于是,他接过车钥匙,将设备装进轿车后备箱,就发动轿车驾上了机场路。
当行驶至机场路机场转盘附近路段时,郭某突然感觉尿急,他看到路边绿化带茂密,于是,不懂交规、毫无安全意识的他就直接把车停在了右侧车道上,然后,跑到绿化带里“方便”去了。没想到,他刚钻进绿化带“方便”,就看到了一辆警用摩托车闪烁警灯开了过来。郭某吓坏了,急急忙忙跑出来开车逃离,却被民警当场拦住。民警要求他出示驾证时,他害怕驾证会被民警查验出来,他不敢出示。民警准备将其带走调查时,郭某着急了,惊慌失措之中,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于是,把那本“假驾证”拿了出来,企图“瞒天过海”,不料,其一拿出假驾证就被民警一眼识破。
郭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违反禁令标志在机场快速路停车3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郭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其使用伪造的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驾驶小车在机场快速路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郭某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67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对于郭某所使用的假证的来源,渝北警方已经立案,将进一步追查。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切不可使用假证,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