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向石柱县政府送达检察建议
法制网重庆8月16日电 记者战海峰 8月15日上午,在重庆市石柱县政府会议室,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就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业园破坏生态环境案,向石柱县政府县长左军送达检察建议书。
送达程序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推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的通知》规定的流程:现场送达——公开宣告——释法说理——听取意见——签收告知,依次进行。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左军代表石柱县政府当场表态:“坚决整改,加快整改步伐,科学推进生态修复,完善转型发展思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检察建议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落实专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石柱县委书记蹇泽西代表石柱县委对落实检察建议书提出要求。
据悉,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一级支流水磨溪两岸两公里范围内,主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以荷叶铁线蕨为代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今年5月,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履职中发现,石柱县西沱镇移民生态工业园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立案展开调查。7月27日,最高检将此案列为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
在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因本案案情重大,市检察院决定提办本案,由市检察院向石柱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作为市检察院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负责人,贺恒扬决定领办此案。
在送达现场,贺恒扬专门就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主要目的,向石柱县负责人进行了释法说理。
贺恒扬表示,发出检察建议是履行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是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能的需要,也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必经环节;是服务大局的需要。
对下一步整改修复工作,贺恒扬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四分院检察长高松林、石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强及三级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人;石柱县委书记蹇泽西、常务副县长陈爱军、政法委书记谭新生、副县长王露波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国土房管、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现场送达。
当天下午,梁田带领三级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来到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实地调查湿地被破坏情况,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与县长左军现场交换意见,并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