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蓝天白云,擦亮生态底色。12月23日,石柱县举行2024年今冬明春“治气”攻坚新闻发布会。上游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2024年1-11月,石柱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2天,优良率为99.1%,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针对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当地多部门积极作为,共同守护石柱“好气质”。
今年“治气”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会上,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秦芙蓉首先通报了2024年当地空气质量有关状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今年1-11月,石柱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332天,同比增加7天,优良率为99.1%;PM2.5浓度为22.2微克每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拥有“好气质”,其实与当地“治气”工作息息相关。秦芙蓉介绍,全县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推动交通结构优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面源精细化管理、强化预警应对、强化科技支撑等七个方面开展“治气”攻坚工作。
比如在推动交通结构优化方面,石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400余台,年度同比增加率排全市第一。
强化科技支撑方面,石柱已完成PM2.5和臭氧来源解析,为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建立4套秸秆高空瞭望系统,及时发现露天焚烧及时处置。
目前,石柱县政府已印发《石柱县2024年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明确今年12月至明年3月的工作目标、范围,将各项措施分解到了各责任单位。
“通过这半个月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秦芙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了熏制腊制品的案例。该局通过引进4台无烟腊制品熏制设备,在县城内设立了3个无烟环保熏制点位,并加强其他集中熏制点烟气排放的监管,确保无露天熏制现象。
据介绍,石柱县12月份上半月PM2.5浓度为39.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降低14.6%。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春节即将到来,如何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发布会上,石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县人民能过一个环保、祥和、吉庆的新春佳节,作为公安牵头的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将从扩大禁放区域、强化宣传教育、严防违规燃放、严格执法打击等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今年截止目前,全县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32起,查获烟花爆竹6000余件。
据了解,石柱县原禁放区域为县城建城区,现扩大至县城周边,涉及县南宾、万安、下路街道和三河镇的有关区域,同时取消了县城新天地旗山广场集中燃放点,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对县城区的污染。
此外,在进入石柱的省际边界,将设立6个烟花爆竹检查站,严查入石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同时县 “打非办”组织力量,严打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全面防控重点区域扬尘问题
“大气污染防控历来是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重要内容,是打造美丽、宜居的精致山水县城的有力推手。”石柱县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已联合多部门重点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目前已对工地、道路、渣场等重点区域扬尘防控建立起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其中,通过利用无人机航拍辅助排查,不断加大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当地已针对性查处城郊空地、河道周边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9起;每周对建成区内所有消纳场进行巡检,已督促整改消纳场问题3处。
“在交通建设领域,引入了众多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石柱县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大气污染防控,相关项目在施工现场安装了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数据,以便及时调整施工策略和采取针对性的治气措施,同时通过设置冲洗设备、雾炮机、优化施工工艺等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的扩散。
做好秸秆焚烧监管执法
在广大农村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如何做好监管执法?石柱县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党政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为做好这项工作,当地组成工作组分片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秸秆焚烧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落实各项有效措施。
而在加大宣传教育的同时,当地在重点时节、重点区域组织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国道、乡镇集中区域进行巡查,今年已开展执法巡查40次,及时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不断强化巡查检查执法力度。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部分图片受访者提供
编辑:周芝逸 责编:郑亚岚 审核: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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