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私家车被车主打扮得很花俏,不仅前后窗挂饰物,连中控驾驶台上也一字排开一些可爱的小装饰物,不过把驾驶台变“阳台”养植物的你见过吗?5月22日,市民苏先生在街边目睹一辆小车中控驾驶上台摆放了三盆鲜活的多肉植物,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看过不少花里胡哨的汽车装饰物,把鲜花绿植摆上中控台还是第一次见。”22日晚上,苏先生在滨河公园锦绣江南小区路段散步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小车贴着萌萌哒的车贴很吸引眼球,不过更引人注意的是中控台上摆着三盆多肉植物。苏先生很是“佩服”这位车主的想象力,不过他很担心,万一出现急刹等紧急情况,乘坐人有可能被陶瓷花盆割伤。
5月23日,记者在城区塔山路、中兴路等多条路段观察,发现8成以上的车辆中控台或副驾气囊盖板上放有装饰物等物品。在采访的10余名车主中,半数表示在自己的车内摆放一些挂饰或自己喜爱的小摆件再正常不过。在受访的市民中,9成以上的车主表示不清楚这是违法行为。虽然车内悬挂、摆放各式各样的吉祥物和漂亮挂件是很多车主颇费心思装扮爱车的一件“面子工程”,但驾车时会妨碍视线,分散自己精力和其他司机的注意力,从而发生意外造成悲剧。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车内的后视镜也不可以悬挂任何饰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了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出现一些行为,其中第2种行为是:“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驾驶员需要透过前后窗和侧窗观测车外,不能受到任何的阻碍,所以不能把饰物悬挂在前、后窗任何有可能阻碍驾驶员视线的地方。
“不管任何饰物、挂件都不能悬挂。如果挂了饰物,你对右边、后方车辆的观察存在障碍,掉头、倒车时也会因此挡住视线。若有违反可处以罚款。”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杨波表示,车内悬挂饰品可以说很常见。“经教育后改正的,一般只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处罚,提醒车主对这一方面引起重视。”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安全,请取掉摆放的物品和挂在后视镜上的挂件。
(记者 谢凤,编辑 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