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蜜)近日,记者从区政府了解到,我区已于近期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本次经济普查对象和范围为:在全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区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经济普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