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农委获悉,铜梁区2018年市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全区符合条件且有建设意愿的各类主体皆可申报。
据了解,本次申报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种养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建设项目”建设,且享受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单位是农业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还需在2019年6月底以前完成所有建设计划。
全区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确定项目内容,进行合理详细的资金测算,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申报项目经各镇街初审通过后,还需在6月20日以前将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的纸质件和电子件送至区农委农村能源与环境监测站,最终成功申报的项目待完工验收后将获得相应资金补助。
(记者 龙贻鑫,编辑 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