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冉若含)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敏带领执法检查组来铜,开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陪同检查。
当天,检查组先后到安居镇涪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和乌木溪综合整治工程、黄家坝湿地公园、水口镇白羊河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巴川河城区段等地,实地检查了我区防洪护岸整治工程及河道综合整治、涪江非法采砂治理、生态修复及“7.12”特大洪峰过境抗洪抢险等方面情况,并听取了安居镇、区水务局、水口镇、区城乡建委就贯彻实施《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落实河长制的相关情况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区长梅玉军介绍了我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了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了发言,提出了建议意见。
检查组认为,自《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铜梁坚决贯彻,落实有力,成效明显,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拆除了一批沿河违法建筑,推进了“河长制”深入实施,确保了河道畅通,河流水质逐渐向好。
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认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对加强河道管理、保障行洪排涝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河道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河道两岸的污水排放、水土流失、面源污染等问题,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的河库生态环境;要建立落实“河长制”长效机制,以“河长制”促“河长治”,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让老百姓享有更高质量更高品质的生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加奎,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