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检察院召开《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白皮书》指出,去年7月至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7件,立案672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07件。
《白皮书》公布了自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开展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长江流域、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截至目前,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371件,立案2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5件。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监督重点,专项助推公益诉讼全面开展。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有关部门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措施,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治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市检察院强化统筹攻坚,以专案带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建立全市检察机关“3·30”公益诉讼工作年度例会制度,有力推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召开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评估会,从中确定5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发挥专案办理的典型带动作用;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攻坚月”活动,集中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7件,立案67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57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07件,未满回复期239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件。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办理的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实现了各领域、各办案单位诉前程序案件全覆盖。
为确保公益诉讼各个环节的规范,市检察院还先后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协助现场保护、调查取证、诉讼出庭、文书送达等职能职责;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派出检察室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派出检察室积极配合公益诉讼部门开展公益诉讼,主动与基层行政机关对接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共享和移送机制,全面、及时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等。
市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对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结果反馈、联席会议等作出全面规范,建立了信息共享、违法预警、联合调查、专项行动、法律培训、联席会议等系列协作机制。
《白皮书》还以案例的形式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的8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件。(记者 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