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收藏丨铜梁区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10-04 16:47/重庆市铜梁区广播电视台

伴随国庆假期的到来,假期人员外出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但人可以放假,安全不能放假,铜梁消防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享受假期时更要注意消防安全。

1

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

2

各类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每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规定值班值守。

3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4

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5

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6

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住宅区微型消防站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

7

进入商场、车站、宾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时,要注意观察并留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位置,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尽可能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8

居民家庭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和门窗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9

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10

严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景区和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