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18〕548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平滩初级中学校增容用电项目立项的批复
区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平滩初级中学校增容用电项目立项的函》(铜教函〔2018〕240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委实施平滩初级中学校增容用电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滩初级中学校增容用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装工程:ZBW-400KVA变压器一台,新建电缆WDZC-YJY22-0.6/1KV-4*185约130米,新建电缆WDZC-YJY-0.6/1KV-4*95约15米,电缆BLV-150约4*100米;拆装工程:电缆ZC-YJY22-10KV-3*50约20米;拆除工程:LGJ-25导线2回5*165M,190*15M电杆2根,70*7*2000横担8块,跌落保险3只,S11-100KVA 变压器一台;土建工程量:1*2M排管沟110M,2*2排管沟6M,检查井5个,箱变基础1个。涉及弃土外运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四、项目业主:重庆市铜梁区平滩初级中学校。
五、项目负责人:杨生明。
六、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平滩初级中学校校园内。
七、项目建设工期:2018年8月—2018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抄送:区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环保局、建委、安监局、统计局。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