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铜梁区大庙镇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12-10 00:07/发改委

铜发改委〔2018〕693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9年铜梁区大庙镇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大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报批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大庙府函〔2018〕90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区农委《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审查意见书》(铜农委函〔2018〕15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大庙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该项目的法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事项。

二、建设规模:大庙镇石兴、龙岩和黄升等3个村建设高产稳产粮田7000亩。

三、建设内容:实施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硬化)机耕道、新建生产便道、灌溉与排水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申请中央投资840万元,市级资金105万元,区级投资105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2019年1月-2019年12月。

六、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的勘察、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16)》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

七、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请据此批复意见,及时完善有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确保建设质量和按期完工,发挥效益。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严禁滞留、挤占和挪用。

八、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业主应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工程验收。项目报请竣工验收时,需附有审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审计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区农委。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