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 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五部检察官戴静收到了一份节日礼物——她所在的检察五部被区妇联授予铜梁区2018年度“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也许你不认识戴静,但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五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你肯定听说过。戴静,正是“莎姐”的一员。近日,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记者见到了戴静。利落的马尾,亲切的笑容,如果不说,让人很难想象这个看起来有些文静、腼腆的女孩竟然是一名优秀的女检察官。
戴静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担负着让“打蔫花朵”重新绽放的重任。因为爱与坚守,她让一个个失足的未成年人在经历迷茫和痛苦后重拾了生活的信心。
从黄毛丫头到独当一面的干将
今年34岁的戴静,老家在四川省泸州市,是典型的川妹子。生活中的她喜欢旅游,喜欢和朋友分享平淡生活中的快乐。
2007年,戴静大学毕业后就考进了铜梁区检察院。最初,戴静在民行部门处理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监督工作,中途竞争上岗到监察室,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后来又从监察室调到了公诉科,在办理成年人案件的同时开始接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8年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五部,戴静被调到该部担任负责人。
从事未检工作近八年之后,戴静的工作热情不仅没有消退,还有了渐入佳境之感。她的通讯录里躺着几乎所有的帮教对象、监护人,每个人都有故事。
从事检察工作十二年来,戴静共参与办案721件,涉及群众1106人,其中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93件。戴静凭借着出色的工作表现,连续多年被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得区人民政府嘉奖。
用柔情成为涉罪少年的“知心姐姐”
对于今年17岁的凯凯(化名)来说,戴静就像他的大姐姐,因为在他“出事”以后,是戴静保护和鼓励了他,让他重燃生活的信心。凯凯,因为从小父母离异,没有上学找不到工作,和其他三人一起在铜梁一些超市盗窃过两次,因盗窃金额较少,赔钱后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对凯凯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戴静一边讲述一边向记者解释道。
“哦,马上一个月到了,就可以给凯凯打电话了。”和记者交谈之中,戴静突然想起来,按照相关规定,在考察期内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每月一次的跟踪回访, 凯凯的回访将在本月底进行。戴静的脑海中好像有一张时间表,密密麻麻地记着某月某日的待办事项。不管是帮教未成年人的生日,还是过去发生的事儿,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信手拈来。
戴静记得,第一次在检察院见面的时候,她就告诉凯凯:“你现在还小,要多听父母的教导,分清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思想上不能有占小便宜的心理,之后你不能再偷了,也不能离家出走。”
之后,戴静还与凯凯的父亲多次沟通,让他多关心和陪伴叛逆期的凯凯。如今,在戴静的建议下,凯凯的父亲带着凯凯一起外出打工,并帮他报了一个技能培训班,开始了新生活。戴静用实际行动帮助了凯凯,也获取了凯凯的信任。“不管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当你在想办法帮助他们,站在他的角度去为他考虑的时候,我觉得对方是会领你的情的。”戴静说。她深信,这个男孩不会再偷东西了。
让幼小心灵走出阴霾
随着办理的案件逐渐增多,戴静发现,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是未成年人被害人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她始终秉持“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理念,其中,办理的秦某某、罗某某未成年人抢劫案,她积极深入学校、社区、家庭了解,多方调查调解,对二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最后二人均考上了大学。
另外,在陪同同事复核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的过程中,她主动询问被害女童琳琳(化名)的家庭情况,了解到其父亲在青海服刑,母亲改嫁下落不明,仅靠奶奶一人做农活生存,她便积极想办法为其申请低保和司法救济,为她筹集读幼儿园的费用,并为其送去学习文具和生活和生活用品,鼓励女童好好学习,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并教导其平时要注意安全,要如何防范坏人的侵害。渐渐的,琳琳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变得活泼开朗了,也和戴静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为什么不打个电话了解,却要亲自赶过去?戴静答道:“家访一次和打一次电话,给人的感觉一定是不一样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说能去的话就去。”但这也不意味着检察官要一直出现在帮扶对象的生活中。更多的时候,戴静和家长沟通得更多些。她担心检察官的特殊身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特别的压力,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影响。如果他们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戴静会有意识地少联系。
用爱心为留守儿童撑起一方蓝天
几年前,正值隆冬时节天气特别的冷,戴静早早来到办公室,为早上的庭审作准备,刚到办公室门口就看见一对母子站在外面瑟瑟发抖,一问才知道是新收案件的当事人何某某和他的母亲。何某某的母亲上前拉着她的手说:“戴检察官,我儿子还小不懂事,求求你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接着又拉过何某某到戴静的面前说:“快给戴检察官跪下,认个错,请她宽大处理。”
原来,何某某是某中学刚满17周岁的在校学生,因其好友与同学有矛盾,应好友之邀到铜梁来以借用手机为由,抢走被害人手机一部并贩卖获赃款。何某某的母亲给戴静说:“我和孩子爸爸为了供孩子读书,常年奔波外在外,平时很少有时间管教孩子,孩子就委托爷爷奶奶照顾。这孩子是我们的命根子,如果他有什么事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戴静通过翻阅案卷并讯问嫌疑人了解到何某某此次抢劫仅在一旁给好友通风报信被害人具体位置,未直接实施抢劫行为,系从犯,且案发后坦白供述,又是初犯、偶犯、在校学生,因法治观念淡薄而参与犯罪,具有可塑性和可挽救性。最后集体决定对何某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在考察期内,戴静和同事多次到学校和家里看望何某某,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并给他辅导功课。在戴静和同事的关心下,何某某痛改前非,认真读书,最后考上了重庆某大学。
“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戴静常常这样说道,检察工作可以挽救一个失足少年的一生,可以挽救一个家庭,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她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
(记者 郝好,编辑 郑忠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