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1645人完成工伤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
本报讯(记者刘倩通讯员周耀)日前,万盛日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区改进对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领取人员、工伤保险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供养亲属的资格认证方式,将传统认证改成网络通讯、上门服务等新方式,目前已有1645人通过资格认证。
杨祥会的丈夫2013年工伤去世后,她和丈夫的母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前,她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保所进行生存验证,填写《重庆市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1》,同时提供手持近期报纸杂志等于胸前的免冠6寸照片1张,并粘贴于《重庆市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2》,由镇街社保所验证后签字盖章,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留存备案。
“母亲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以前程序很繁琐,要花费很多时间,现在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或者开个视频就能完成认证,方便多了。”杨祥会感激地说。
据区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科科长段凌燕介绍,目前我区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需资格认证人员共计1659人,其中享受供养抚恤金1112人,享受伤残津贴及护理费人员547人。“根据以往的经验,许多认证对象都不在本地或者行动不便,于是我们把传统的认证改成了网络通讯、上门服务等,为群众提供方便。”
段凌燕说,网络认证即未在本辖区内居住的、存在认证困难的认证对象,可与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联系,先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生存认证,再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完整的《重庆市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寄到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留存备案;上门认证即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又无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的认证对象,可与居住地镇街社保所联系,由镇街社保所组织专人上门认证,并完善《重庆市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等相关资料。
目前,我区已有1645人通过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未办理认证事宜或未通过认证的14人已暂停支付其定期待遇并电话告知当事人或家属及时办理资格认证事宜。
段凌燕解释,对未按时返回认证结果或认证不通过的认证对象,虽已暂停发放工伤相关待遇,但一旦认定审核通过,次月起将恢复发放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补发暂停期间相关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