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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万盛日报2018-07-13 09:46

本报讯(记者武晓静)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全区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近日,我区新修订的《万盛经开区品牌兴区奖励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根据规定,凡在我区登记注册并有生产经营场地和纳税关系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重庆市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重庆市名牌(知名)产品”“有机食品”等商标注册以及各级别标准化示范项目称号的获得者,可申请品牌兴区奖励补助。

《办法》规定了奖励补助的具体标准: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新获得“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或者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新获得“重庆名牌产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复评获得“重庆名牌产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得“重庆知名产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复评获得“重庆知名产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和推动工业强区工作,帮助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办法》增设了奖励项目,即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3万元;新获得境外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2万元;新获得港澳台地区商标注册的单位,一件给予补助资金5000元。

《办法》要求,凡是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单位,每年3月1日—31日,根据其申请奖项,分别向区农林主管部门、工商主管部门、质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万盛经开区品牌兴区奖励补助申请审批表、申请奖励补助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据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185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商标8件。

“《办法》将极大地提高全区经营者注册商标品牌的积极性,增强万盛制造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万盛‘智造’的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推进我区品牌兴区、品牌强区战略向纵深发展。”该负责人说。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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