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今年将为企业减负逾1.3亿元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
日前,万盛日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为企业减负,我区继续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执行时间将延长至明年4月。
据了解,此次社保降费调整政策主要针对制造、采矿、建筑、餐饮、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保证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施。2015年以来已经审批通过的557户小微企业、451户困难企业无需重复申报,继续享受降费政策。2018年新申报并经审核符合享受社保降费政策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最早可从2018年1月1日起享受。
具体怎样“降”?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政策规定,凡申报并通过审批的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以比照个体工商户,按缴费基数的12%缴纳(原为20%),个人仍按8%缴纳;凡申报并通过审批的困难企业,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费部分可据实核定,但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每人每月1500元,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降费执行多久?该负责人称,按照我市统一部署,以上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该负责人表示,全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基本上都已申报并享受到政策优惠,新成立和极少数原来还未申报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申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携带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用工明细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及时到区社会保险局公共业务窗口申报,困难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应提交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不裁员承诺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该负责人提醒道。
据悉,自2015年我区实施系列社保阶段性降费政策以来,全区社保降费减负总金额达3.86亿元(不含南桐矿业公司等行统单位养老保险)。今年1月至10月,该政策已经为区内参保单位减缴社会保险费1.16亿元,全年预计降费减负1.3亿余元。
(武晓静 彭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