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报告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突发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8〕79号)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危涉重企业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8〕327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长为副组长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各大队安排专人进行对接,职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头,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二、确定重点,全面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一)明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任务。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突发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8〕79号)中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修订任务的要求,我区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备案的任务9个;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危涉重企业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8〕327号)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编制、未备案及已到期的涉危涉重企业清单,我区需完成重庆万盛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任务;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及预案管理规定,重庆顺安盛钛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企业需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编制。
(二)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按时完成备案。
1.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向辖区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企业转发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万盛经开环发〔2018〕28号),同时开展培训,提高企业认识水平。
2. 11家企业按照原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及原市环保局有关转发文件(渝环办〔2018〕62号)要求,结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有关评审指标,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更新评估和应急资源更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编制修订,并按照《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信息登记及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7〕130号)和市政府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以识别的风险点位为基数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解细化成“一源一事一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步修订备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信息与“一源一事一案”同步申报登记。
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3日,国电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详见附件)全部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步修订备案,并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信息与“一源一事一案”的同步申报登记。重庆万盛川东化工有限公司及重庆顺安盛钛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2家新建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相关编制修印发备案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发现少数企业环境安全意识还不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的重视程度不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完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要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物资,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环保员的环境安全培训,增强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督促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为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积累实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