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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环保局2018-12-03 17:20

为贯彻落实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原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十三五”重庆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渝环〔2017〕22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区实际,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确保此次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环境监察支队队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考核检查工作。

(二)确定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

经过认真排查梳理,将辖区范围内的金属压延行业、电镀行业、玻璃行业、医疗行业等10家企业,纳入了危险废物考核工作检查范围,分别是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重庆万创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汇畅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四维精美龙头有限公司、福耀玻璃(重庆)配件有限公司、重庆盛刚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10家企业。

(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本辖区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各单位均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在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设置了识别标志,做到分类贮存,建立了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帐,制定了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无超期储存等现象。

(四)危险废物自行考核情况。

我局于2018年8月20日上报了2018年危险废物考核企业名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本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源企业进行现场抽查考核,共抽查企业10家,抽查达标率100%。针对此次考核企业普遍存在的软件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了考核情况汇总表。目前,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我局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共计47家。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均同重庆环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院内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联单回收率达100%。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均达到“三防”要求,张贴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及管理制度。截至11月20日,辖区内共转移医疗废物200.832吨。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危废产生单位责任制度不规范,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填写等基础档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未开展危险废物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管和环境风险排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结合辖区确定的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名单,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重点针对企业的责任制建设、管理计划、台账管理、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环节进行核查,切实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

(三)严把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两道关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严厉查处和打击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把将危险废物交由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无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不按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范围、规模经营危险废物,不执行转移联单审批制度,伪造、出租、转借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不达标排放或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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