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路面环境 提升城市“颜值”
整治占道经营现场(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刘亚兰通讯员谭娅)“您好,这里是人行道,不允许摆摊设点,请将摊位收进店内。”近日,在万东北路,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边规劝商家拆除占道经营摊位,一边帮助商家搬运货物。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顽疾,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二大队队长陈果告诉万盛日报记者,为规范城区占道经营行为,该局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各类占道经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并实施分区域管理和分类管理。
分区域管理主要包括严禁区域和严控区域。严禁区域包括城区新田路、万新路、西城大道、万东北路、勤俭路、万盛大道、红枫路、观景路、东城大道、万东南路、黑山谷大道、塔山路、福耀路、翠屏路、南桐大道、绕城公路、子如广场、文体中心周边、羽毛球主题公园周边、万盛汽车站广场周边、天梯广场、南桐幸福广场、东林矿工广场以及城市建成区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行为。
严控区域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禁区域以外的其余区域(含商业内街),严控区域内严禁未经核准的占道经营行为。
分类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固定门店类和流动经营类。固定门店类在严禁区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行为;在严控区域内,未经核准严禁占道经营,确有临时占道经营需求的商户,应按规定签订占道经营文明承诺书后,方可开展占道经营活动。
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一切沿街兜售、驾驶各类车辆售卖等流动占道经营行为。符合便民摊位疏导点经营条件的流动经营商户,应当进驻便民摊位疏导点规范经营,且禁止从事售卖生鲜活禽、深加工产品等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品种。有占道经营需求的流动经营商户,应当向属地镇街提出进驻便民摊位疏导点申请,由属地镇街核准并签订占道经营文明承诺书后,方可进驻经营。
陈果介绍,下一步,该局将联合相关街道,采取定岗守岗和流动巡查等方式加强长效管理,切实加大路面巡查监管力度和频率,避免“人来摊撤、人走摊摆”现象,确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自今年11月底我区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共规范入店经营211起,清理流动摊点38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