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今天记者获悉,根据万州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区政府召开了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区教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全面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治理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培训机构,重点是涉及文化教育类的培训机构。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进行分类处置和督查整改
2018年6月30日前为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区教委将对中小学的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各镇乡街道排查汇总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办学行为进行审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建立“万州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万州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各中小学对本校学生参与培训情况开展摸底排查。
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整改阶段,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根据职责分工、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进行分类处置和督查整改。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按照工作职责,对“万州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中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