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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长江三峡生态修复宣传教育活动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源看万州APP2018-06-04 17:34
为迎接世界环境日的到来,6月4日上午,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长江三峡生态修复宣传教育活动,邀请8名市人大代表来到大周镇铺垭村视察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情况,并组织带领电报路小学60余名学生在长江边现场放生了由违法犯罪人购买的3.5万尾鱼苗。
上午10点,雨过天晴后的万州,天空格外蓝。大周镇铺垭村长江边的消落带上,一棵棵中山杉迎着柔和的江风,摆动着翠绿的枝叶。万州区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们来到这里,现场视察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等情况。
“才几个月不见,它们又长高了。”记者看到,许多中山杉上都贴着小卡片,上面还写了名字。原来,这些树都是由环保志愿者“认养”,他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武汉大学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环保人士、市二中法院和万州法院法官,大家共同呵护这批树苗茁壮成长。
随后,一行人与前来参观学习的电报路小学学生们一同,将违法犯罪人购买的3.5万尾胭脂鱼鱼苗放入长江中,见到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动,大家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记者从万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效破解长江消落带难题,区人民法院结合万州区环境司法实际,建立了生态修复补植机制,实现长江生态保护和司法教育的有效衔接。在探索完善“异地修复”、“代替性修复”生态修复补植机制基础上,引导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人集中在大周镇铺垭村的长江消落带集中种植中山杉,规划500余亩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并依托司法保护示范林,规划建成“一片林、一个庭、一座馆、一艘艇”的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是万州区法院落实习近平“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创新举措,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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