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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聚焦:九十余岁老母亲申请执行亲儿,执行法官以情动人双方握手言和

重庆万州法院2018-06-28 14:26

“我就是要我的钱,否则咽不下这口气!”九十余岁高龄的母亲张某某近日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其儿子吴某甲、儿媳李某某和孙子吴某乙的财产。早在2001年,因国家建设征用了吴某甲家的土地,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移民局与吴某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张某某、吴某甲、李某某与吴某乙四人各享有20㎡的还房面积。后张某某与儿子吴某甲交恶断绝往来,独自一人居住直至近年罹患癌症,由其女儿吴某丙看护至今。张某某依据已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属于自己房产份额折价后的15000元及利息,共计两万余元。

因张某某年老不便走动,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张某某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然而张某某年事已高,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唯独谈起与儿子吴某甲的纠纷,老人情绪异常激动。张某某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吴某丙对执行法官说:“母亲一定要要到这个钱,她就想看着儿子亲自带着钱到她病床前认个错,服个软。再说你吴某甲,母亲生病这么久你从来就没有来看过她从来没有出过一分钱……”然而,面对母亲的诉求,吴某甲的态度也异常坚决:“我只给15000,没有利息,多的一分都没有!”吴某甲、吴某丙当场僵持不下,气氛异常紧张。见此,执行法官立即改变策略,劝说吴某甲的儿子吴某乙、吴某丙的儿子夏某某,请他们做自己父母的思想工作,现场气氛逐渐缓和。法官随即让当事人双方多多念及亲情,不要为了一点金钱伤了亲人的心。在法官的引导下,吴某乙回忆道:“我记得小时候就是奶奶一直照顾我,爸爸不愿意给利息,我愿意再加3000元,看姑姑这方能不能接受。”考虑一番后,吴某丙表示接受,但要求吴某乙经常去看望老人。“好,我一定去。”吴某乙承诺,并当场将18000元交付给吴某丙。

这一场亲情的闹剧,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取得了圆满的结局。执行中讲法理也应当讲情理,亲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之一,一旦产生裂痕就难以修复。金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莫要为了金钱伤了亲人的心。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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