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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放129万元就业创业补助 让126名领金人员就业创业更稳
源万州时报2018-09-26 09:01
本报讯(记者丁靳通讯员冯晓峰)记者日前获悉,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区近日向区内126名成功实现就业创业的市民,发放了共计129万元的就业创业补助金,让他们在就业创业道路上越走越稳。
根据政策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实现就业创业后,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最高24150元。政策规定,有两类参保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目前我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不再享受上次剩余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如遇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不予计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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