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杨飞):10月17日,重庆市检察院在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院”)举行“保护长江母亲河”跨辖区代表视察活动。26名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代表乘船视察了2处侵占长江岸线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聚焦长江生态保护工作。二分院建立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构建起了长江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的一体化格局,受到代表们的肯定。
重庆市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跨辖区代表视察座谈会现场 供图 重庆市检察院
据了解,二分院辖区9个区县全部位于长江干流及支流,处于长江三峡库区长江生态保护第一线,在守护三峡库区天蓝地绿水净,服务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然而,涉及长江流域的环保案件牵涉到农、林、水利、国土等多部门,责权交叉情况较为普遍。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刘晴表示:“长江生态系统是一个连续、有机的综合生态系统,司法保护也理应采取一种系统而立体的综合保护机制。”由此,二分院提出了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的设想。
今年4月,二分院与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联合组建了“长江流域(渝东段)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团队”,在办理长江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等领域展开协作。随后,又组建了由检察官指挥、技术人员参与、司法警察协助的检察机关专业办案团队,为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人员回访公益诉讼案现场 供图 重庆市检察院
今年8月22日,二分院出台文件正式确立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二分院及辖区9个区县检察院的检察长挂帅,担任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设“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全面负责生态检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督促职责,整合生态资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长江生态检察官注重与监察委、法院、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移送相关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完善“两法衔接”工作系列机制。长江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的一体化大格局初步形成。
目前,二分院已经确定9名长江生态检察官,9个区县检察院也已经组建起自己的专业团队,确定了23名长江生态检察官。下一步,二分院还将组建专门的长江生态检察官人才库,以提升生态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