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城区道路最新禁鸣区域通告,这些事情你需要知道……
为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按照重庆市《2018年“宁静行动”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决定在城区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现通告如下:
禁鸣区域
万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设置为禁鸣区,以高速公路连接道、国、省、县道等进入建成区的路口、点位为外围禁鸣起点,以合围的方式设置城市建成区禁鸣区域,合围区域内所有的主次干道、支路、巷道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外围禁鸣标志设置点:
塘坊大道高速公路口
103省道塘坊转盘路口
申明大道小拱桥路口
斛城大道与花月路交叉口
红高路吴家湾路口
沙龙路砖洞子路口
金龙路半山景苑路段
警察路上口
常柴转盘永佳路入口
058县道入口
103省道与龙翔大道交叉口
长青路机电城路口
龙翔大道宜化路口
长青路长江大桥北桥头
105省道与扁寨路交叉口
天星路天台新村路段
长岭大道高速公路口
061乡道与长岭大道交叉口
机场路香山缘路口
五太路与翠屏大道交叉口
549县道御安医院路段
都历路与白虎路交叉路口
都历路与北山一支路交叉口
都历路与万一中初中部支路交叉路口
都历路与枇杷坪东路交叉路口。
禁鸣时间
禁鸣区域内机动车24小时禁鸣喇叭。
禁鸣对象
所有机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断续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
违法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鸣区域鸣喇叭。公安机关将以学校、医院、居民小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边道路及乱鸣喇叭突出路段为重点,持续开展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专项整治。对违反本通告的驾驶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格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审核: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