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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性跳广场舞了!四部门联合发文,违反规定要遭罚!

重庆武隆官微重庆武隆官微2018-06-23 11:53

#重庆环保督察在行动# 【不能任性跳广场舞了!四部门联合发文,违反规定要遭罚!】爱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们!注意了!今后不能任性跳广场舞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近日,区文化委、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和区城管局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治理武隆城区“广场舞”群众文艺团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凡辖区内长期固定在20人以上的“广场舞”文艺团队,须经场地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区文化委备案登记。此外《通知》还对健身场地、跳舞时间、音响音量等进行了规定。《通知》指出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晚上19:00—20:30;10月1日至4月30日实行晚上18:40—20:10。音量控制在65分贝以内(每年中考、高考以及国家有明确规定严格禁止的娱乐活动期间,必须禁跳广场舞)。 大叔大妈们不禁要问,以后还能愉快地跳舞吗?我们能得到什么福利呢?《通知》明确要求一、注重培训指导1.区文化委每年对区域内“广场舞”负责人进行2次免费培训指导。2.各负责人要结合当地特色文化资源,编排一批群众喜爱、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广场舞”节目进行培训推广。3.文化馆舞蹈专业老师对各片分期进行专业指导,切实提高“广场舞”文艺团队的业务水平。二、提供展示平台1.全区将持续举办社区广场舞大赛。2.大力推广原创“广场舞”,将武隆特色文化融入“广场舞”的音乐制作、动作编排中,着力打造极具武隆特色的品牌“广场舞”。3.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等形式,让“广场舞”文艺团队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从而以点带面掀起全民参与的热潮。三、部门合力引导1.引导成立“广场舞”文艺团队协会。2.对广场舞噪音排放实施统一监管等举措,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引导中老年从单一的“广场舞”向多元化、多形式时尚健身活动。@重庆环保 重庆·渝州路街区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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