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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武隆:政策奖励助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重庆财政2018-07-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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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建设乡村旅游村(点)

乡村旅游村(点)是以乡村房屋、建筑设施和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民族文化及农民生产、生活为资源,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和体验农(林、渔)业生产、生活,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旅游活动区。乡村旅游村(点)硬件设施、安全标准及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为设施齐备、安全有序、卫生达标、服务规范、乡风文明。对区政府审定并命名的乡村旅游示范村(点),给予100万元经费补助。

鼓励打造乡村旅游星级示范户

乡村旅游星级示范户是利用乡村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和农、林、牧、渔业等资源,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劳动体验、娱乐休闲、度假观光等服务,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的经营实体。示范户分为五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对当年新评的乡村旅游星级示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每户各补助1万元、2万元、3万元,同时还能享受《武隆报》、武隆电视台、武隆网等媒体广告宣传的优惠。

鼓励培育乡村旅游经营户

乡村旅游经营户是以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以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方式为特色,为游客提供观光、娱乐、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农户。乡村旅游经营户须在经营场所、餐饮、厨房、住宿、安全、休闲娱乐以及从业人员方面达到相关要求。经验收满足新增床位补助标准的,给予每张床位500元补助(最高按30张补助)。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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