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法院审理一起兄弟相邻权纠纷案
法制网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侯毅飞 “走,去陈家看巡回审案咯!”7月31日上午,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三法庭法官在鸭江羊岩村陈家院坝,巡回审理了陈某甲与陈某乙两兄弟的相邻权纠纷案,此次庭审引起了附近村民的围观。
陈某甲、陈某乙系同母异父的兄弟,两家相邻而居且共同使用一块院坝。陈某甲长年在外务工,陈某乙则在家务农,为美化周边环境,陈某乙在院坝边修建了小花园,栽种万年青和桂花树,并在院坝边饲养了几桶蜜蜂。
2016年,陈某甲务工归来,认为陈某乙未经他允许私自在共有的院坝建设花园,不仅栽种的树木有伤风水,所养的蜜蜂也非常危险,双方由此发生纠纷。2017年,村社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约定由陈某乙搬走蜂桶并移走陈某甲房前栽种的树木,但陈某乙迟迟未履行,陈某甲遂将其起诉至武隆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及农村相邻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农村院坝,就地开庭审理。庭审前,武隆法院提前公布了开庭时间地点,并邀请当地政府综治人员、村居干部、部分党员参与旁听,附近群众也主动前来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特殊关系入手,晓知以理,动之以情,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并指出陈某乙未经协商实施影响他人物权利用行为的不当之处,教育其应讲诚信,按约办事。同时,对陈某甲迷信风水的思想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两兄弟握手言和,签下调解协议,陈某乙承诺于十五日内将栽种的桂花树移走并将蜂桶搬离。
随后,承办法官就此案与当地群众进行了交流,告知村民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引导大家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今年以来,武隆法院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通过“院坝法庭”“景区法庭”等形式,选取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相邻等纠纷典型案件,深入各偏远乡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截止目前,在辖区各乡镇巡回审理案件3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